西汉前意识形态的衰落与危机
对于前意识形态的衰落的讨论无论如何也离不了秦的统一与灭亡。在通常人们论述的帝国分期里,秦汉也同属一体,简而言之的是“汉承秦制”,柳宗元在《封建论》中论述秦的灭亡“失之在政,不在制”。
法家思想这一未完善的准意识形态与战国中近乎异端的秦国相结合,形成了政统与道统相分离、高度官僚体系化的秦帝国。秦国独有的对于土地和农民的高度控制与商鞅为其所建立的爵制,使得秦放弃了礼治传统崩坏后对于统治上层和基层礼治之间的勾连秩序,从而形成一个“编户齐民”的官僚化军功流动社会。但拥有着高度官僚化和巨大的社会动员及资源组织能力的强大专制国家,却“成卒叫,函谷举”。
其强大的巅峰与迅速的覆灭形成了近乎戏剧化的对比,以至于整个文明在数千年的时间里对于秦政和法家意识形态都产生了应激性的思想反应,从而使本就不完善的法家意识形态开始衰退。法家本不完善的“法治”学说将君主作为最高代表,是据势而依法治民的专治核心,君主也就具有了无限扩展的权力边界。无限的权力与秦朝高超的人力物力组织能力相结合,就形成了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危机来源。
“官僚体制自身也有一种把一切社会要素纳入行政式统制之下的天然倾向,显示其调动资源的巨大能力已实现其存在价值的天然倾向。”此外,秦朝高效的官僚行政秩序和行政效能的实现是基于官吏对于法律的明习以及训练有素的文吏为基础的,这就使得对于六国的统治基于较高的成本和较低的效率之上,并与原本六国基层的礼治传统相冲突。
在原本在战国混战的时代背景和秦国较小范围内的对于基层社会的高强度更法控制,还能保持法家意识形态的贯彻。但秦统一天下,终结乱世之后,法家意识形态就难以将君主专制统治同活跃的思想文化和礼治的广大基层社群联系与整合起来。
汉初在整体制度架构继承了秦朝的官僚体制,这也是因为除此之外也没有其他更好的统治制度能够管理整个国家,与制度对应的主导思想体系就被确定为黄老之学。金春峰先生对此论述道,“《老子》、黄老和刑名法术,是一个根据一个基本原则而建立的完整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不是所谓的‘道表法里’——是由道家思想和法家思想外在地结合而成的”。如此,崇尚自然,反对人文主义,为应对剧烈的社会变化和混乱的秩序而生的黄老思想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汉初的意识形态。
也因为同样的原因,到了民间“人给家足,都鄙愿庾皆满”,国家积累的财物粮食不可计数的充盈时代。这种思想体系无力去应对“役财骄溢”、“争于奢侈”等情况的出现,其衰落和退场也是自然而然的。当然,在武帝“独尊儒术”,汉朝开始塑造儒家意识形态的时候,也是法家、道家意识形态进一步衰退的过程。
尽管在此期间,法家思想与作为其思想的贯彻者的“循吏”依然保持着对于国家制度的控制和影响。正如西汉中期的汉宣帝教育元帝时所言“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
尚未成熟的儒家意识形态
还应注意到的是,在西汉中后期长期的动荡和社会危机,伴随着“厌汉思潮”,导致了儒家意识形态塑造过程中的礼制绝对化以及道统一度高于政统的“变法改制”,也就是王莽“新政”。王莽“新政”的失败也使得处于塑造过程中的儒家意识形态在两汉之际处于了一种混乱的状态,亟需理清与重塑。
盐铁会议之后,儒生在国家中央的地位和影响力都有着极大的巩固和扩张,但并没有改变“以儒饰法”的根本地位。但其在中央和地方都在逐步扩大着影响力,联结着礼治传统,形成了不可逆转的意识形态趋势。但也正因为激烈的斗争,儒生要更发挥宏观长处,避免同法家循吏争论现实技术与实践经验的短处。
而后极端化的“复古”倾向与思潮同西汉局势和意识形态塑造过程中儒法的激烈斗争是息息相关的。傅乐成先生认为直到成帝时期,西汉中央依然存在着两个派别,一个是居于主要地位的“儒生派”,另一个则是思想属于法家一派,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类似纲领,但熟于政务,极为能干,关系紧密的“现实派”,包括陈咸、陈汤、萧育、朱博等人。
两派之间相互攻击三十余年,斗争极为激烈,直到成帝末年“现实派”被击垮为止。许云先生指出,元成之后,丞相多属儒生。例如韦玄成、匡衡等一批儒生出任丞相后,发动了对于更为纯正的“王道”的追求,形成了汉末“奉天法古”的改革浪潮。
但实际执政活动中,并非长期基于基层执政实践的儒生们没有认识到西汉末期社会动荡的主要原因来自于土地兼并,贫富分化等赋税制度和基层治理等问题,而是将主要问题归结于皇帝的道德水平问题,所以一方面在礼乐和制度上对于宗庙、祭祀制度进行改革,一方面对于皇帝的道德水平进行教化。“至元帝时,贡禹奏言:古者天子七庙,今孝惠、孝景庙皆亲尽宜毁,及郡国庙不应古礼,宜正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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